台灣同志大遊行已走了10年,27日再度相約在台北凱達格蘭大道展開遊行,今年主要訴求「革命婚姻、多元伴侶」。「台灣同志遊行聯盟」除了指出同志處境的不平等外,遊行聯盟也要批判現存婚姻制度的不合理、不完善,造成弱勢方在法律上的權利缺位。
「台灣同志遊行聯盟」執行秘書阿莫指出,自90年代以降,做了許多修正,包括子女改姓、夫妻居所和夫妻財產不再唯一從夫、廢除離婚女性六個月禁婚條款等等。時至今日,性別不平等的狀況,仍未改善,女性多為弱勢一方。
法律上,因離婚門檻高,造成分居多年卻無法離婚的難題;通姦未除罪,使得婚姻內外的弱勢者兩敗俱傷。此外,因社會較容忍男性外遇,所以丈夫被告通姦的機率遠低於妻子;另一方面,原先提告丈夫通姦的妻子常反悔,轉而與丈夫聯手合告外遇對象妨害家庭。
在社會文化方面,已婚女性被迫傳宗接代、生兒育女,看似自由的婚姻制度,實則維繫父權、鞏固社會階級。遊行聯盟也警覺,國家霸權強制以婚姻作為唯一有效的親密關係標準,排除、矮化標準外的所有親密關係形式,例如:好友相伴、同居不婚;無論這些關係再長久、再美好,只要沒有進入婚姻,「剩男」、「剩女」的歧視標籤就永遠圍繞。
「台灣同志遊行聯盟」強調,遊行聯盟除了要「革命婚姻」,爭取平等結婚權,以及徹底檢視婚姻在制度、文化、社會各方面所造成的性別壓迫與階級壓迫;同時遊行聯盟也強調「伴侶多元」,打破以生殖為基礎的成家想像,豐富及肯定各類相聚與相愛的成家可能。
人生除了「以守貞為基礎的婚姻」之外,應該並存多元的成家模式;守貞的婚姻只是選擇之一,其價值不該凌駕於其他成家模式,更非人生單一道路。要求政府不再怠惰,法律必須與時俱進地回應社會中真實存在的多元生命及其權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