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密牙醫案層出不窮,根據衛生局統計,去年經稽查後,移送地方法院檢察署的密醫案件共21件,其中密牙醫占11件,呼籲民眾就醫時,應查看是否有懸掛醫療機構開業執照,醫師是否佩戴身分識別證明等,亦可衛生局網站查詢,切勿以自己的健康為賭注。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楊耀城表示,去年10月底接獲民眾檢舉瑞芳區瑞竹路民宅內,疑涉有執行牙醫醫療業務的不法情事。隨即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該處並非合法開業的牙醫診所,且現場擺設有牙科診療椅、消毒鍋、紫外線殺菌燈、牙科器械、止血棉、活動假牙、病歷、收費明細,櫥櫃內也放置有數瓶已開封的藥品。
同時現場有一女子正躺在牙科診療椅上,接受48歲林姓男子治療。林姓男子坦承做假牙的民眾是經由街坊鄰居介紹而來,現場牙科器械為其在做假牙時使用,有關瓷牙或重金屬收費約5,000元,其餘依材質而收費不同。
衛生局指出,為病患進行磨、修假牙,包括齒模製作後為病患進行咬模、試模及安裝,皆屬醫療行為,應由牙醫師或鑲牙生資格者,或由領有齒模製造技術員依齒模製造技術員管理辦法,在牙醫師或鑲牙生指示下,始得為之。
另醫療工作之診斷、處方、手術、病歷記載及施行麻醉等醫療行為,皆屬醫療業務之核心,應由醫師親自為之。衛生局以涉嫌違反醫師法第28條規定,將全案移送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衛生局依查緝經驗指出,密牙醫處所通常會掛著「美齒」、「牙齒」、「瓷牙」等牙齒圖案或招牌作為招攬業務之廣告,再加上處所內擺設牙科器械及牙科診療椅等設備,讓民眾誤認為是合法的牙醫診所而接受治療。
為保障自身就醫安全,民眾切勿以自己的健康為賭注,或為貪圖便宜,而找未具合法醫師資格者治療,以免產生嚴重感染、併發症或醫療爭議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