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推動從事美容醫學的院所,自願申請認證,並對參加認證的醫師,規範美容醫學的執業範圍,醫療改革基金會認為雖是踏出管理的第一步,但認證不具強制性,因此未認證的院所不須退場,還是可以繼續做醫美,恐無助於改善目前的醫美亂象。
國內從事美容醫學的院所粗估超過1千家,醫改會組長朱顯光表示,衛生署鼓勵醫美院所申請認證,是採取正向推薦,而不是做為從事美容醫學的必要條件,那麼院所即使不參加認證,依然可以繼續存在,會讓院所缺乏申請的動機;此外,他認為既然衛生署認為符合認證才安全,應該將相關基準做為設置標準,確保民眾去的院所均符合規範。
此外,這項認證每次有效期限是2年,朱顯光呼籲,為了杜絕跟醫院評鑑一樣,被詬病只有評鑑時才合格,衛生署有責對於通過認證的院所,在效期內不定期訪查,並對違規者訂出取消認證的退場機制,以防認證成為形式化。
呂旭彥:把劣幣變成良幣
除了業界未必相挺認證制度,也有醫師對於認證的內容大表不滿。曾任美容外科醫學會理事長的整形外科醫師呂旭彥表示,他個人會去申請這項認證,但對於認證能否改善目前的醫美亂象,他悲觀認為:「無助於改變!」
呂旭彥醫師表示,成為整形外科專科醫師需要6年訓練,再進一步成為美容外科專科還要3年,但衛生署推出的認證,卻把可做美容手術的醫師資格大幅放寬,即使排除了內科系,但是非整外的泛外科系醫師,經過100小時的訓練也可做眼部、鼻部、小量抽脂等美容手術,未來要做美容手術的醫師,直接走這樣的巧門、不須走完整的整外訓練,還可成為「認證」的醫師,他痛批:「這是把劣幣都變成良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