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对于坊间医美诊所进行认证,正名为「美容医学」,依照侵入性高低,分别给予粉红色和绿色标章,提供民众辨识。这项认证采机构自愿方式,不过必须合法立案满2年,且过去2年内没有密医或不当医疗行为、广告夸大等被裁罚纪录,才能申请认证。
卫生署副署长林奏延表示,坊间医美院所林立,什么科别的医师都可以做医美,产生许多乱象和消费纠纷,这次推动医策会办理认证来进行管理,虽然不具备强制性,但是希望区别出哪些院所符合认证,达到良币驱逐劣币的效果。
标章依侵入性分红绿
首先卫署将这种以改善身体美观为目的的医疗行为,正名为「美容医学」、而不是「医学美容」,类别上区分为「光电治疗」(雷射、脉冲光、电波拉皮、超音波)、「针剂注射治疗」(肉毒杆菌、玻尿酸、胶原蛋白),未来认证通过者会给予绿色标章和证书,并要求公布在院所显眼处,让消费者辨识;至于侵入性高的「美容手术」(抽脂、隆乳、隆鼻、植发、拉皮、削骨等),认证通过者会给予粉红色标章和证书。
医策会执行长李伟强指出,虽然采机构自愿参与认证,不过也不是任何医美院所都可申请,先决条件是必须合法登记满2年、且过去2年内没有违规事项遭裁罚纪录。违规事项包括曾聘用密医、执行不符规定的医疗行为和禁止使用的药物,以及广告内容曾因虚伪、夸张、歪曲事实、有伤风化而被主关机关裁罚。
限制专科医师执业范围
卫署医事处处长许铭能表示,《医师法》允许合格医师可从事任何医疗行为,但配合美容医学办理认证,参加认证的院所医事人员,执业范围也依照美容医学处置的轻重程度做出限制,比如「光电治疗」以及「针剂注射治疗」,限具备整形外科或皮肤科专科医师资格者,或接受30小时训练的专科医师。
至于侵入性高的「美容手术」,限外科、皮肤科、耳鼻喉科、眼科、妇产科等受过开刀训练的专科医师才能执行,同时从治疗部位细分,比如「眼部整型」限由整形外科和眼科专科医师执行,其它泛外科系则必须补足100小时课程。
但是若进行1千株以上的大量植发、1千CC以上的大量抽脂、削骨、脸部削骨、颅颜重建、拉皮、胸部整形,则只有限定的专科才能执行,其它泛外科系专科医师也不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