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8日起,北市開始針對濫用救護車資源,每趟收費1800元。北市衛生局指出,只要經判定有指定救護車載送至「非」急救責任醫院,以及「未」赴急診室檢傷掛號兩大類民眾,將依《緊急醫療救護法》寄送繳款通知單。
據統計,北市每天平均有超過400件救護案件,為避免濫用救護車排擠真正需要的傷病患,規定民眾使用救護車,如果經衛生局、消防局及急診醫生組成的「緊急救護審查小組」審查確認濫用,必須繳交1800元。
據了解,曾有消防局基層救護隊員私下討論,少數民眾因酒醉、行動不便或閃到腰等理由撥打119,使得勤務量暴增;北市民意代表亦認為,政府的免費服務不宜為少數且非正當使用之民眾所濫用把持,進而延誤緊急傷病患就醫。
北市衛生局強調,新的做法絕對不會影響一般民眾緊急救醫權益,民眾發生緊急醫療狀況,如胸痛、突然發生之意識不清或昏迷以及重大創傷等,一定要儘快撥打119送醫,不需負擔任何費用。
針對濫用救護車案例,目前消防局業已寄出繳款單。首例為12月11日上午接獲1名87歲老人報案,因年邁無法行動,請求救護車送醫。但到現場卻發現個案生命跡象穩定,只是要到醫院接受門診治療。另外還有人打119為了回診看檢驗報告、更換導尿管、高血糖定期追蹤、傷口複診等,都屬濫用需繳費。
消防局與衛生局再次呼籲民眾,大家應共同珍惜救護資源,如果只是到醫院回診、門診等不緊急的朋友,請千萬不要打119要求救護車服務,以免影響真正傷病患的緊急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