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委會核能研究所,針對基因毒性進行新藥臨床開發試驗,日前委外招標進行40隻米格魯實驗犬,希望藉由輻射毒液,觀察死亡過程。消息傳出,引發獸醫師與動物保護團體兩極化反應。但大家都呼籲政府,應重視實驗犬的善後輻射處理,公開處理過程,避免「輻射屍」感染,引發二次毒害。
原能會核能研究所近日招標一項動物毒理試驗服務案,被眼尖的動物保護人士發現,內容將對40隻米格魯做相關毒理實驗,動保人士黃泰山在臉書公布這個訊息,質疑這些實驗動物的必要性及迫切性。
不過,中興大學獸醫醫院李衛民院長則是持不同的看法,他表示,米格魯(beagle)做為實驗犬是有其合法正當性,在歐美國家米格魯是合法的實驗犬隻,由於米格魯的遺傳基因與新陳代謝與人類最為接近,因此在新藥開發、進行人體臨床試驗之前,米格魯通常是被指定的實驗犬。而貓隻則是用做糖尿病研究,並沒有限制品種。
不同於寵物犬隻,實驗犬米格魯要有完整的出生血統證明,同時在進行動物實驗時,必須先檢查犬隻,看看是否有罹患新陳代謝疾病,或是遺傳基因的缺陷。李衛民獸醫師指出,在臨床動物實驗中,囓齒動物包括大白鼠、天竺鼠,或是小兔子等都是動物實驗選取對象。基本上,囓齒目動物的視覺、聽覺和嗅覺都非常敏銳,嘴上的觸鬚長而靈敏,對於周遭的環境有高度警覺心。而囓齒目動物雖然體型小,但其驚人的繁殖力和適應環境的靭性更是臨床試驗寵兒。特別是對於器官與病毒、腫瘤細胞方面的研究,都是最好的實驗對象。
他強調,目前在台灣進行動物實驗,特別是實驗犬貓,都需向農委會所屬的「犬貓防檢局」申請。而囓齒動物部分,則是由實驗單位所設置的「動物實驗管理委員會」書面申請即可。
不過,要注意的是,這次實驗犬米格魯是用做在輻射毒性實驗方面,死後的遺體的處理,一定要更謹慎,不論是火化或是埋葬,都需要嚴謹防輻射處置,因為「輻射屍」即使是火葬後,也可能導致含有放射性物質的煙塵擴散,土葬也恐導致放射性物質擴散至土壤及四周。因此呼籲政府,最好公開實驗犬死後處理過程,避免輻射危害造成內心陰霾與身體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