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擁有柔嫩無瑕、吹彈可破的極緻美肌是多數女性極力追求的目標,坊間美容護膚聖品「果酸」,也因而大行其道,但不當的使用「果酸產品」所造成的肌膚傷害可不容小覷。北市衛生局對市售「宣稱果酸之化粧品」進行品質檢查,抽驗16件產品進行pH值酸鹼度之檢測,發現3件不符規定(pH值小於3.5)。
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陳立奇表示,包括「時間寵愛杏仁酸透白晚安凍膜」驗出pH值達2.23、「PRO AHA+ ADVANCED LOTION LITE PLUS 15%果蕾煥膚修護乳」驗出pH值達3.42、「杏仁酸深層煥膚精華」驗出pH值達3.46等。3件產品的酸鹼值,均超出規定的pH值3.5。如因不當使用,可能對肌膚造成刺痛、發紅、發癢、脫皮等傷害。
陳立奇處長指出,對不符規定的產品,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經確認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之虞者,應限期改善、回收或銷燬。違者;依同法第58條規定,可處台幣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的罰鍰。
另因含「果酸」產品容易對皮膚引起刺激,衛生局特別呼籲消費者注意,果酸產品應依規定於外包裝標示下列注意事項,購買前一定要看清楚:
皮膚敏感者,使用前請先作皮膚敏感性測試。
皮膚有損傷、傷口或紅腫時不得使用。
嬰兒及孩童不宜使用本產品。
使用時皮膚如有異常現象,請暫停使用。
使用後皮膚如有持續紅腫或出現不適症狀,請立即就醫診治。
本產品含果酸成分,可能增加皮膚對陽光敏感及曬傷可能性。
使用後需塗抹防曬劑、穿著保護衣物及1週內避免陽光曝曬。
另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6條之規定,產品同時具外盒包裝及容器,應標示「製造廠名稱、地址」、「進口商名稱、地址」、「內容物淨重或容量」、「用途」、「用法」、「批號或出廠日期」、「全成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許可證字號(含藥化粧品者)」等9項於外盒包裝上。除此之外,不得有誇大或涉及醫療效能之宣稱。
陳立奇處長強調,倘違反規定,依同條例第28條之規定,可處台幣10萬元以下罰鍰。本次抽驗之16件產品中,亦有8件產品涉及標示違規,多為未刊載果酸注意事項,衛生局已依程序進行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