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碍者鉴定与需求评估新制,将于今年7月11日正式实施,从原本分为16类障别,改为分成8类的功能评估,内政部表示采两大分流措施:11日起3年内,先针对身障新申请案、申请重新鉴定案及身障手册效期到期者,改采新制来鉴定评估;3年后再对持有永久有效身障手册者,主动通知转换新制。
内政部与卫生署于今4日共同举办「2012身心障碍鉴定及需求评估新制启动」记者会,共同宣示我国身心障碍福利即将迈入新的纪元。由LOVE轮椅舞揭开序幕,展现身障朋友挑战生命的勇气;同为身障者的金曲歌王萧煌奇则任代言人,宣导新制的内涵。
《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于民国96年7月11日修正公布,采用世界卫生组织(WHO)所颁布的「国际健康功能与身心障碍分类系统(简称ICF)」之精神,不同于以往分成16类障碍别、再各自区分不同障碍等级,ICF新制把人分为8个结构系统,可以从功能损伤对活动及生活的影响,进行更完整鉴定与评估,以提供符合需要的服务。
身障新制从11日上路起至104年7月10日止,这3年优先适用于身障新申请案、申请重新鉴定案及身障手册效期到期者;至于原持有永久有效身障手册者,政府会从104年7月11日至108年7月10日的4年期间,以书面通知依据新制办理身障鉴定及需求评估的日期,这些身障者在尚未被通知办理转换前,仍可继续享有原有的身障福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