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有平面媒體有關台灣高鐵列車電磁波超標一事,台灣高鐵公司發表澄清聲明稿表示係錯誤報導,並指出,高鐵列車車廂內的電磁波數值均符合行政院環保署公告之電磁波建議值標準,並未有超過標準情形。
聲明稿還表示,高鐵公司於2007年通車營運後,即配合行政院環保署實地搭乘高鐵列車,並於車廂內測量電磁波數值,無論在列車集電弓下方、轉向架馬達附近的車廂內,所測得的電磁波數值,均遠低於政府公告之低頻電磁波建議值833毫高斯(mGuss)。
高鐵表示,媒體引用之電磁波數據係民間自行測量,其測量數據會因所使用的儀器、於車廂內、外或月台區的測量位置,以及周遭是否有旅客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電子產品等環境因素干擾,而有差異。高鐵公司在不了解其測量方式的情況下,對其測量結果及意義持保留態度。
高鐵列車車廂內會產生電磁波的設備均經過包覆處理,列車出廠前亦完成電磁波檢測,確認符合標準後,才提供營運服務,敬請旅客安心搭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