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事件上,許多殺人案件的凶手都是在有預謀的情況下,完美執行自己策畫的殺人行動。將凶手的思維做深入瞭解後,根據西班牙新聞網站《VOXXI》引述一位美國精神行為研究助理教授指出,大規模謀殺事件的凶手,一般來說幾乎都將其推論成與精神性疾病或受過腦部創傷有關,至於確切成因,目前尚無定論。
根據美國費城湯瑪斯傑佛遜大學人類精神及行為分析方面的助理教授凱˙尼爾(Neil S. Kaye)表示,大規模謀殺事件的凶手,一般來說幾乎都將其推論成與精神性疾病和受過腦部創傷有關(控制人類暴力行為的額葉邊緣系統損傷)。
「戲院槍擊」殺人犯霍姆斯犯罪原因是否與此有關,似乎仍有待研究。不過,在多數的槍擊案中,凶手最後都選擇自盡,所以無法訪問或是分析當事人,只能觀察他們的行為來探討原因。最大的問題就是殺人犯的動機總是來自多方不同的層面,就算把相似傾向的人歸類成高危險群,其實其中有 99%的人也不會做出任何壞事。
在過去25來,不斷有多項以最新科技手法的研究,致力於探討大型謀殺案凶手的心理現象。也有研究指出,在核磁共振的顯示上,這些人體內的某些神經傳導物質濃度異常會造成行為上的不同,例如血清素濃度太高會造成人極度亢奮及反社會行為。 過去也有研究報導也指出,殺人犯有高達9成5的機率都是對這社會極具疏離感與較容易感到寂寞的人。事實上霍姆斯外表雖然與一般人無異,卻是內心情緒起伏非常激烈的人。
24歲的凶嫌霍姆斯,沒有人清楚知道是什麼原因讓他犯下這樣駭人聽聞的案件;而從他身上再次見證到一個人情緒失控之下的力量,足以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也讓自己毀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