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2/10/5 下午 04:51:39

餵食寶寶配方奶粉 11項安全須知

(關鍵字: 配方奶粉 , 泡奶 , 劉秀玲

政府鼓勵媽媽哺餵寶寶母乳,然而有些媽媽可能因疾病因素或奶水不足而無法如願,有時候則是寶寶本身因素,例如半乳糖血症、苯酮尿症的嬰兒無法喝母乳,這時就需要以配方奶粉替代,不過護理人員提醒,泡奶粉也是一門學問,使用不當可能影響寶寶健康,有些安全須知不能不知道。

泡奶粉給孩子喝也有學問,護理人員提出11項安全須知。
泡奶粉給孩子喝也有學問,護理人員提出11項安全須知。

阮綜合醫院產後護理之家副護理長劉秀玲表示,選擇配方奶粉首重合格,注意是否有衛生署檢驗合格標章─「媽媽抱寶寶」的圖案;另外,營養標示應詳盡,合乎世界衛生組織依母乳的營養標準所配製,臨床經驗上會建議選擇大廠牌,品管與售後服務較有保障。

針對餵食寶寶配方奶粉的步驟,劉秀玲提出下列11項安全須知:

  • 準備及調奶之前應徹底清潔洗手,尤其是更換尿布後應徹底洗手,以免有害細菌黏在手上,經泡奶時帶入寶寶口中。

  • 注意配方奶是否在有效期限內。

  • 先清潔奶粉罐及奶粉蓋後,再打開奶粉蓋。

  • 使用已消毒過的奶瓶調製配方奶。

  • 將水煮沸後,略微冷卻至70℃的熱水沖泡配方奶。世衛組織指出配方奶並非無菌產品,建議泡製配方奶粉時應該使用70℃的熱水沖泡,以殺死可能含有引起嚴重疾病的病原體。

  • 調奶時需依照調製所規定水量調配,先加水,再加入奶粉,依正確調奶比例,若太多或太少水,都有可能造成寶寶腹瀉或便秘。

  • 均勻左右搖晃奶瓶至底部無奶塊為止,勿上下用力搖晃奶瓶,以免產生過多氣泡。

  • 以熱水調奶後,將奶瓶在水龍頭下沖涼或放置在冷水的杯子裡降溫,待冷卻到適合的溫度,先將滴入手腕內測試溫度,在不冷不熱、溫溫狀況下,再給寶寶喝。

  • 若調配好的配方奶沒有使用,迅速冷卻後,在 5℃以下的冰箱冷藏最多可存放24小時,待要食用時,再取出隔水回溫,但回溫時間勿超過15分鐘,且千萬勿使用微波爐加熱,因為不均勻加熱可能產生熱點,燙傷嬰兒口腔。

  • 調配好的配方奶應該在2小時內喝完,加溫過的配方奶或部份食用過的配方奶,一定不能放回冰箱,且不應留到下一餐使用。

  • 寶寶喝完配方奶應注意其反應 ,例如大小便的狀況、有無溢奶或吐奶情形。若調奶方式正確無誤,寶寶卻出現腹瀉、便秘或偶發的吐奶,應先請教專業的醫師診視後,再決定是否更換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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