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動物保護處31日凌晨左右,接獲民眾檢舉,指稱文山區萬隆街一帶,民宅內有1隻死亡小貓,疑似遭主人虐待致死,經會同當地警方,查獲涉嫌施虐者洪姓嫌疑人,已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第30條第2項規定致動物重傷或死亡,最重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全案已移送市警局偵辦。
台北市動物保護處嚴一峰處長表示,「動物保護法」施行5年以來,台北市總共開出58件取締案件,但只有1件起訴,判刑6個月確立。最主要是致死原因,判定困難所致。
動保處表示,爲尊重生命、保護動物並遏止虐傷、虐殺動物之行徑,動物保護法已明訂凡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致死,最重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佈姓名或照片,以儆效尤。
若發現疑似虐待動物之可疑行徑,可通報24小時動物保護通報專線(8791-3064~5)或通報動物保護警察(110),多一份關心,少一件遺憾,希望不再有枉死的無辜生命,共同為動物謀求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