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向媒體投訴,行政院衛生署署立台中醫院雇用沒有合格醫師執照的密醫,替病患開刀,違反醫療法相關規定,影響患者醫療安全。不過,院方澄清,被點名的外科醫師是實習醫師,其醫療行為是在主治醫師指導下進行,並不構成違法。
爆料民眾指稱,署立台中醫院雇用的35歲劉姓男子,穿著醫師袍向病患家屬解釋病情,甚至進開刀房幫患者開刀,但查詢衛生署「醫事人員執業資料查詢」系統,卻找不到相關資料,證明他未有合格醫師執照。
對此,署立台中醫院副院長黃元德解釋,該名劉姓醫師畢業於菲律賓醫學院,在醫院外科已實習3年多,平時的醫療行為皆是在主治醫師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醫療業務一切合法,並無密醫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