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學生會利用暑假打工,一方面增加社會經驗,另一方面賺取零用金或貼補學費,健保局提醒,從事這種短期性工作未超過3個月者,可使用原投保資格繼續投保,不須進行投保身分變更的複雜手續。
健保局表示,依照現行健保法施行細則第27條規定,民眾若原有的健保投保資格尚未喪失,從事短期性工作未超過3個月者,可使用原本的投保身分繼續繳交健保費,以免健保在轉換的過程失誤,導致投保中斷、影響就醫權益。
不過這項規定只適用受僱期間明確、且未逾3個月者,例如寒暑假短期性打工的情形,才可以由受僱員工選擇是否以原有身分繼續投保。如果是一般受僱者,健保局指出,雇主都應該自開始僱用之日起,為員工辦理投保手續及繳納健保費。
相關規定可洽詢健保局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30-598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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