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準現代人講求便利,許多業者紛紛推出電子儲值卡,且提供各種優惠吸引消費者申辦使用。不過,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20日表示,80%業者要求消費者自行付費購買空卡,60%空卡儲值門檻高達1000元,但高達60%不接受餘額退費,70%無提供掛失服務,讓消費者使用時感覺「卡卡」!
消基會於5月底至6月初,針對坊間10家業者推出的電子儲值卡進行調查,結果發現,有8家需要消費者自行負擔80至100元購買空卡,且其中7家的購卡費用無法抵銷消費金額,包括「7-11─iCash」、「珈琲館─生活品味卡」、「星巴克─隨行卡」、「伯朗咖啡館─伯朗Lounge卡」、「西雅圖極品咖啡─咖灰鸚家族卡」、「Häagen-Dazs─儲值卡」及「摩斯漢堡─摩斯卡」。
購買空卡之後,消費者會還需儲值金額方可享受優惠,不過調查發現6家業者規定「最低儲值金額」或「儲值單位」,至少需達1000元,包括「怡客咖啡─怡客A卡」、「珈琲館─生活品味卡」、「西雅圖極品咖啡─咖灰鸚家族卡」、「摩斯漢堡─摩斯卡」、「國賓影城─國賓A+卡」及「喜滿客影城─Gift Card儲值卡」。
在消費者投入大把金錢後,卻無法獲得應有的保障,不僅無法向業者申請餘額退費,可能也無法對遺卡申請掛失或補發。消基會調查發現,60%業者不接受電子儲值卡的餘額退費,且70%業者對於消費者遺失儲值卡一事,總以「本卡遺失視同現金遺失」或「票券無記名,持有即可使用」等說辭為由,無法提供掛失或補發機制和服務,消費者只能自認倒楣;另外30%有提供掛失機制的業者,補發新卡時則需酌收100至200元的工本費。
消基會表示,消費者購買使用電子儲值卡,本身能獲得的好處並不多,但對業者而言,電子儲值卡成為生財的工具,還能遲延給付商品或服務,把預收的錢拿去轉投資,業者所受好處和利益,比較消費者享受的小小折扣,簡直有如天壤之別。
消基會認為,消當消費者想取回儲值餘額時,業者可酌收手續費或追回贈送點數,但不應拒絕退費,強迫消費者使用完畢!另外,由於持有儲值卡可能會遺失,若儲值高額又無掛失機制,將損失慘重,因此呼籲業者不要限定高額的儲值底線,以免在無形中增加消費者遺卡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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