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1/2/27 下午 05:35:09

【圖解】新冠肺炎COVID-19公費疫苗接種,十大對象順序一次看懂!

(關鍵字: 疫苗 , 公費疫苗 , 新冠肺炎 , COVID-19

新冠肺炎COVID-19公費疫苗注射最快3月就能打到,疾管署網站已經正式公告疫苗接種對象十大順位!由原先9類增為10類,除了醫療、防疫人員列分列第一、前二之外,第三順位為高風險接觸者如航空人員、防疫車隊駕駛,另外,第四順位開放特殊情形須出國如運動選手和外交人員。

【COVID-19公費疫苗接種對象十大順位】

第一順位:醫事人員

醫療院所之執業醫事人員

醫療院所之非醫事人員(含集中檢疫所之非醫事人員)

第二順位: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

1.維持防疫體系運作之中央及地方政府重要官員

2.衛生單位第一線防疫人員

3.港埠執行邊境管制之海關檢查(Customs)、證照查驗(Immigration)、人員檢疫及動植物檢疫(Quarantine)、安全檢查及航空保安(Security)等第一線工作人員

4.實際執行居家檢疫與居家隔離者關懷服務工作可能接觸前開對象之第一線人員(含提送餐等服務之村里長或村里幹事、垃圾清運之環保人員、心理諮商及特殊狀況親訪等人員)

5.實際執行救災、救護人員(指消防隊及民間救護車執行緊急救護技術之第一線人員)

6.第一線海巡、岸巡人員

7.實施空中救護勤務人員

第三順位:高接觸風險第一線工作人員

1.國籍航空機組員、國際商船船員(含國籍船舶船員及權宜國籍船員)

2.防疫車隊駕駛

3.港埠CIQS以外之第一線作業人員:

(1)於港埠入境旅客活動區域需接觸旅客之第一線工作人員

(2)執行港口各類船舶之碼頭裝卸倉儲、港埠設施及職安、環保管理巡查,引水等各項作業,須與外籍船員接觸等第一線工作人員

4.防疫旅宿實際執行居家檢疫工作之第一線人員

5.因應疫情防治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認定有接種亟需之對象

第四順位:由各該主管機關提具需求說明、預估接種人數及時程,向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專案申請。再視疫苗進口期程及供應量整體評估提供。

1.因外交或公務奉派出國人員、以互惠原則提供我國外交人員接種之該國駐臺員眷等

2.代表國家出國之運動員或選手

第五順位:維持社會運作之必要人員

1.警察

2.憲兵

第六順位:機構及社福照顧系統之人員及其受照顧者

1.安養、養護、日間照顧、社福等長期照護機構之受照顧者

2.安養、養護、日間照顧、社福等長期照護機構之照顧者及工作人員、居服員、社工人員

3.矯正機關工作人員(戒護人員等)

第七順位:維持國家安全正常運作之必要人員

1.軍人

2.軍事機關及國安單位之文職人員

第八順位:65歲以上長者

第九順位:可能增加感染及疾病嚴重風險

1.19-64歲具有易導致嚴重疾病之高風險疾病者

2.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

第十順位:50-64歲成人

此外,因應民眾自費接種需求,疫苗接種1到2個月後,如果國內疫苗有餘裕,屆時再由指揮中心評估釋出一定數量,相關配套措施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另規劃,對象包含商務人士、出國工作、留學或就醫等人道因素。

至於這次擴大公費對象疫苗接種新增兩大類對象,預計新增多少劑、總數變多少?以及這次會擴大對象會跟前面說的疫苗取得跟四千五百萬有關嗎,會跟分階段注射嗎?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27日於記者會上表示,會,但間隔多久要看施打情況跟量來決定,第二個就是新增種類有關於人數變化。

為什麼會增加這兩個對象?發言人莊人祥表示,因為原來比較關注公務人員,後來發現有些對象非公務人員,但是對防疫也是或是說對整體國人有可能會出國,或是高風險對象,或是回國的人都是我們要注意的,所以增加第三、四類風險對象,這些人一般不會超過五萬人,跟我們所謂的買到四千五百萬劑沒有太大關係。而且這些也是屬於我們的優先接種對象,還是得看後續疫苗的量以及接種部分。

以上十大類對象,估計總共需要多少劑疫苗?莊人祥發言人表示,十大類不會超過三千萬劑。陳時中也補充說明,頂多6、700萬人,不會超過1千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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