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立台南醫院李伯璋院長與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曾平杉法官合著的「醫療紛爭在臨床醫學與法律實務的探討」,已經出版。李伯璋院長表示,出版這本書目的,在使醫界友人認識現行法律對於「醫療過失」的定義規範,暨實務上對於醫療過失行為處理的態度與趨勢,並瞭解執法者對於醫療過失案件裁判的思維,書中列舉的案例可以幫助大家進一步了解法律與醫學的複雜性。
李伯璋院長與曾平杉法官各自專精在醫學與法律領域,本書能讓法界人士瞭解醫療行為的特殊性、高危險性與不可預測性,且醫學有其極限,醫療糾紛的發生有其緣由,病患的死亡不全然是醫師的責任。惟有執法的人懂得醫療的能力及其極限,而行醫者了解法的本質,不再瞻前顧後,醫療行為才能增進社會的和諧與進步。
前成大校長賴明詔認為醫病關係,現在隨著時代潮流及社會文化的改變,常常演變成緊張對立的關係。醫生的醫療行為也漸漸由個人轉變為一群醫療團隊。參與的人更多了,醫療糾紛也更複雜,導致病人不信任醫師,而醫師也就採取防禦性的醫療行為,法律知識已成為現代醫生必須具備的能力,但是現代醫學教育並沒有為醫師準備好法律的知識。
另一方面;賴明詔認為,執法的人也往往欠缺完整的醫學知識,持法律而擁有生殺大權,卻不得不仰賴第三者,如:醫審會的專業判斷,其公正性常受到質疑。很少醫師或律師、法官能夠跨越這道鴻溝。坊間有關醫療與法律的書也常顧此失彼,偏頗於法律或醫學,而難兼顧兩者。
賴前校長推崇李伯璋院長,為國內腎臟移植專家,不只是臨床醫術精湛,而且熱衷於大眾醫療教育,行醫之餘,組織病友會,提高病人維護健康的知識,看診研究之餘,在成大科技法律研究所攻讀碩士學位。
賴前校長引用共同作者曾平杉法官所說的話:「醫療行為有其特殊性,即醫師面對的是有生命卻不可預測掌握的病人,醫療行為具有高危險性、不可預測性,而且醫學也有極限。醫術的失敗大部分只能歸罪於自然的不確定性,當執法的人懂得醫療的能力及其極限,而行醫者了解法的本質,醫療行為才能和諧而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