臍帶血被視為是未來治療疾病的利器,因此近年來許多產婦媽媽流行將分娩後的臍帶血交由臍帶血業者保存,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表示,為了使產婦媽媽與業者建立更完善的臍帶血消費關係,已通過「臍帶血保存定型化契約範本」,預計衛生署7月就會公告實施。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過去臍帶血業者與消費者之間的契約,沒有一致性的範本,產、官、學界經過多次會議研議出定型化契約範本,未來公告之後,業者必須檢視原本契約內容,不能違反契約範本的規定。
範本中特別強調臍帶血於運送過程所生損害的賠償責任,陳星宏表示,臍帶血是在醫院採集,運送到保管的地方時若發生意外或事故,可能造成臍帶血遺失或毀損,因此規定若是不可抗力因素,業者應將產婦已繳的所有費用無息全數退還;若是業者有過失,業者除了應將產婦已繳的所有費用無息全數退還,並給予賠償金。
現在不少業者都與產婦簽20年長約,陳星宏表示,簽約時間長短不在規範內,但應該依照「用多少時間、付多少費用」的原則,在契約有效期間內,產婦可以隨時終止契約,且臍帶血業者應按雙方約定的付費方式及契約期間剩餘月數,無息退還保存費。
消保處再次提醒,臍帶血的醫學運用尚在發展中,並非救命的萬靈丹,呼籲民眾不要隨著名人代言與廣告,就認為臍帶血能對於所有疾病具有療效,審慎考慮是否要進行這項商業行為;如有任何疑問,仍應尋求專業醫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