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若有遲緩兒,父母們先別著急,可先觀察寶寶在動作、語言能力、情緒等3方面是否出現異常,若疑似為發展遲緩的兒童,應及早接受早期療育協助,結合家庭生活雙管齊下,掌握遲緩兒0~6歲的治療黃金期。
何謂發展遲緩兒?
聯合醫院職能治療師黃俐貞指出,未滿6歲的兒童在生長與成熟的過程中,因各種原因﹝如身體、生理、心理或社會環境等因素﹞導致認知、動作、語言及溝通發展等,有全面或部分成熟速度延緩或異常的情形,均有可能為發展遲緩兒。
大多數發展遲緩的成因是未知的,目前研究認為遺傳和環境的影響因素最大,包括營養、家庭環境刺激、基因突變、先天疾病及後天疾病等。當家長發現孩子出現成熟速度延緩的異狀,先切勿自責或打罵小孩,兒童是否有發展遲緩情形需要療育鑑定專業人員評估。
3大警訊仔細觀察
據國民健康局發佈的兒童健康手冊中記載,統計6歲以前有發展遲緩問題的兒童,佔5~10%,因此,6歲以下的孩童應注意在動作、認知與語言、社會行為及情緒等3方面是否出現異常狀況。
【動作方面】
滿3個月大,趴著時無法抬頭至45度,不會主動打開手掌。
滿6個月大時仍無法翻身,不會伸手拿東西。
滿1歲大時仍不會扶著走,不會用拇指及食指撿起小東西。
滿2歲大時仍不會跑步,不會在紙上亂塗畫。
滿3歲大時仍不會單腳站,不會翻書。
滿4歲大時仍不會單腳跳,不會畫圓圈。
滿5歲大時不會以腳跟接腳尖走直線,不會畫十字。
【認知與語言方面】
滿3個月大時,對母親或主要照顧者面對面時不會注視人臉。
滿6個月大時,不會將頭轉向發出聲音的地方。
滿1歲大時仍不會說出1、2個有意義的單音,如「抱抱」、「媽媽」等。
滿2歲大時仍不會指出身體的部位。
滿3歲大時仍不會使用問句,或說出短句,如「媽媽抱」、「看狗狗」。
【社會行為及情緒方面】
滿3個月大時對大人之逗弄不會微笑或發出「咕―咕―」聲。
滿6個月大時,若移開他喜愛的玩具,不會有反應。
滿1歲大時不會玩「躲貓貓」,不會揮手做「再見」的表示。
滿2歲大時仍不會模仿大人日常動作,與他人無視覺接觸。
掌握0~6歲照護關鍵期
黃俐貞治療師表示,當確診為遲緩兒後,應經由醫療專業人員與家長之晤談、測驗、評估與瞭解孩子的狀況後,再針對需要提供適當的療育,家長要配合居家生活環境的照料,在0~6歲的關鍵照護期內,便可有效改善遲緩兒的發展情形。
例如北市1位現年5歲的小弟弟,出生第2天經檢查患有「癲癇」,6個月時即開始接受職能、物理、語言等療育,雖然目前他的頭部、眼球、吞嚥及肢體動作、口語能力仍尚未能隨意控制,需要在不同階段配置各種輔具,例如:擺位椅、特殊開關玩具、溝通輔具等,但其對周遭環境的理解已進步到2歲以上的程度。
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處長劉越萍提醒,如果擔心孩子的動作發展跟不上同年齡的孩子,需徹底檢查以確定原因,一旦孩子經醫師診為疑似或確定發展遲緩,應儘速前往設有早期療育部門之醫院接受療育。相關資訊可洽北市衛生局兒童早期療育專線(電話:02-27287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