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希望自己是白皙的水漾美人,使得坊間美白產品熱賣,台北市衛生局公布市售美白產品抽驗結果, 20件產品的品質檢驗全數符合規定,但有6件標示不合格,違規情形主要是未依規定刊載保存方法,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可處10萬元以下罰鍰。
北市衛生局針對轄內低價位店舖及一般的化粧品販售場所,進行「宣稱美白或嫩白功效」化粧品之抽驗,本次共抽驗20件產品,檢驗「重金屬汞」、「對苯二酚」及其他常用之化粧品美白成分如「維他命C磷酸鎂」、「維他命C醣苷」、「麴酸」、「熊果素」等,檢驗均符合規定。
依規定,化粧品外盒包裝或容器必需顯著標示「產品名稱」,產品同時具外盒包裝及容器,應標示製造廠名稱地址、進口商名稱地址、內容物淨重或容量、用途、用法、批號或出廠日期、全成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許可證字號(含藥化粧品者)等,但是有6件產品標示不合格。
其中「乳液(Pond's flawless white) 」 外包裝中文標示未明確刊載用途,且宣稱含防曬成分,但未刊載含藥化粧品許可證字號;「乳液(CITRA BENGKOANG LOTION) 」 外包裝未刊載製造日期或批號,也未刊載保存方法;「Macalana特級滋潤嫩膚霜」也未刊載保存方法。
「奇異果優格嫩白面膜(洗淨式) 」外包裝標示述及富含豐富維他命C,但外包裝全成分標示未刊載該成分;「柔淨嫩白洗面乳」外包裝未標示製造廠名稱及地址與保存方法,又述及促進細胞代謝等誤導消費者詞句;「炫艷天然綠豆粉‧薏仁潔面霜」則是外包裝標示漢方等不適當宣稱詞句。
衛生局提醒消費者,美白效果非一蹴可及,選購時應檢視有無衛生署公告的美白成分,且不輕信誇大療效宣稱、要購買來源清楚產品、要認明完整中文標示,以增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