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5/5/15 下午 12:37:19

6件食品芦荟素超标 台盐也中标

(關鍵字: 腹瀉 , 蘆薈 , 蘆薈素 , 綠膳纖 , 台鹽

标榜减肥减重的食品别乱吃!继去年爆发健康食品“绿膳纤胶囊”芦荟素含量超标导致使用者严重腹泻的事件后,台湾食品药物管理署今(15)日又公布市售10款芦荟类食品的稽查结果,6件芦荟素超过天然背景值,其中不乏台盐实业生产的“胶原千姿胶囊”芦荟素超标近16倍,为最高。

台盐实业“胶原千姿胶囊”和医朵医学“burner倍热顺酵锭”等6件食品的芦荟素含量超标。(图片提供/台湾食药署)
台鹽實業「膠原千姿膠囊」和醫朵醫學「burner倍熱順酵錠」等6件食品的蘆薈素含量超標。(圖片提供/食藥署)

芦荟素超标 台盐产品登榜首

不合格的6支芦荟产品,超标倍数从1.47至15.9倍不等。根据芦荟素超标严重程度,依序为台盐实业“胶原千姿胶囊”(芦荟素含量50576 mg/kg)、医朵医学“burner倍热顺酵锭”(47886 mg/kg)、杏辉药品“优倍多顺畅美颜锭”(32733 mg/kg)、中美制药的“KOKOKG-阻淀力”(20065 mg/kg)、联华食品“KGCHECK纤油解腻锭”(87.4 mg/kg)、远东生技“纤吃纤盈-窈控33”(7399mg/kg)。

食品芦荟素容许量:3000 mg/kg

食药署表示,芦荟可供为食品原料使用,但需确实经“完全去皮”后始得加工使用。芦荟素主要存在于外皮,果肉仅有少量,若去皮不完全或加工时污染,芦荟果肉产品可能仍存有微量芦荟素。

依照“芦荟食品管理”的相关规定,作为食品原料使用的芦荟原料,经磨碎和干燥等加工处理的粉末,其芦荟素背景值需在3000 mg/kg左右,过量则不合格。另外,芦荟素若属经特定成分纯化分离者,不得供作食品原料使用。

台湾食药署表示,上述6件不合格产品,已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业者应主动停止制造、加工、贩卖及办理回收。

健康情報區

健康情報區

擁有更多的健康知識以及專題報導

你是哪種族群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