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榜减肥减重的食品别乱吃!继去年爆发健康食品“绿膳纤胶囊”芦荟素含量超标导致使用者严重腹泻的事件后,台湾食品药物管理署今(15)日又公布市售10款芦荟类食品的稽查结果,6件芦荟素超过天然背景值,其中不乏台盐实业生产的“胶原千姿胶囊”芦荟素超标近16倍,为最高。
芦荟素超标 台盐产品登榜首
不合格的6支芦荟产品,超标倍数从1.47至15.9倍不等。根据芦荟素超标严重程度,依序为台盐实业“胶原千姿胶囊”(芦荟素含量50576 mg/kg)、医朵医学“burner倍热顺酵锭”(47886 mg/kg)、杏辉药品“优倍多顺畅美颜锭”(32733 mg/kg)、中美制药的“KOKOKG-阻淀力”(20065 mg/kg)、联华食品“KGCHECK纤油解腻锭”(87.4 mg/kg)、远东生技“纤吃纤盈-窈控33”(7399mg/kg)。
食品芦荟素容许量:3000 mg/kg
食药署表示,芦荟可供为食品原料使用,但需确实经“完全去皮”后始得加工使用。芦荟素主要存在于外皮,果肉仅有少量,若去皮不完全或加工时污染,芦荟果肉产品可能仍存有微量芦荟素。
依照“芦荟食品管理”的相关规定,作为食品原料使用的芦荟原料,经磨碎和干燥等加工处理的粉末,其芦荟素背景值需在3000 mg/kg左右,过量则不合格。另外,芦荟素若属经特定成分纯化分离者,不得供作食品原料使用。
台湾食药署表示,上述6件不合格产品,已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业者应主动停止制造、加工、贩卖及办理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