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3)日表示,考量國內疫情及參酌其他國家之防疫調整經驗,並經與各地方政府進行溝通討論後,指揮中心自7月27日至8月9日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各部會得依指揮中心所發布之通案性原則另訂指引,而各地方政府亦得在此原則下,視疫情需要而有調整空間,惟相關指引必須規範明確以利民眾遵循。說明如下:
一、通案性原則:
1.除飲食外,外出全程配戴口罩。
2.確實執行實聯制登記措施。
3.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4.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
5.集會活動人數上限:室內50人,室外100人,若超額則提防疫計畫。
6.餐飲內用原則依照衛福部規定處理。
二、婚宴、公祭可開放:
1.公祭遵守內政部相關防疫規定處理。
2.婚宴遵守每一隔間室內50人、室外100人上限,並遵守餐飲指引不得逐桌敬酒。
三、仍須關閉之場所:
1.休閒娛樂場所: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休閒麻將館、桌遊場所及其他類似場所。
2.教育學習等場域:社區大學(開放受理秋季班報名,實體課程不開放)、樂齡學習中心、K書中心、游泳池等其他類似場所。
指揮中心表示,在國人共同努力配合下,國內疫情持續穩定控制中,為兼顧防疫與民眾的生活品質,逐步調降防疫管制措施。指揮中心提醒,防疫仍需全體國民持續共同努力,請民眾持續配合防疫規範,及維持個人防疫好習慣,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才能降低病毒傳播風險,守護彼此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