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皮膚癌可分成三種,表皮內的角質細胞及黑色素細胞,是第一線接觸到陽光的組織,長期照射紫外線導致癌病變,會產生基底細胞癌或麟狀細胞癌。基底細胞癌是台灣地區最常見的皮膚癌,大約佔50%,還好它的惡性度不高,幾乎不會轉移,手術治療成功率很高。第二常見的是麟狀細胞癌,約佔27%。第三常見的是黑色素癌,雖然只佔台灣皮膚癌7%左右,但因極易轉移,惡性度高,而且對化學治療及放射治療的反應都有限,因此死亡率很高。
長期日曬是導致基底細胞癌的主要原因,因此身體常曝露於日曬的地方如:臉、耳朵、頸、頭皮、肩及背部都是好發部位,由於白種人皮膚裏的黑色素較少,因此白人患皮膚癌較多。
若皮膚出現看似平坦、邊緣不規則的斑點,像老人斑一般,有時也會潰瘍或發紅,可能是基底細胞癌的徵兆,基底細胞癌與曝曬陽光的程度有關,因此年紀愈大,罹患率愈高,通常從四十歲起,到七、八十歲的病患最多,男性的罹患率通常是女性的二倍。
最常用的治療方法是手術切除,由於它的生長速度很慢,若能早期切除,幾乎有百分百的治癒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