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2/11/13 下午 07:25:32

醫師「打假針」 抗議過期克流感政策 

(關鍵字: 衛生署 , 克流感 , 打假針

日前1位花蓮縣壽豐鄉的診所醫師,因涉嫌對1位男大學生施打過期未受核准的流感疫苗,事後雖宣稱注射的是食鹽水,目的是要抗議政府開放過期的克流感藥品。但仍被花蓮縣衛生局認為涉及違反施打藥物不符、病歷撰寫不實,依違反《藥事法》第21條開罰3萬元。衛生署對此也回應,該名醫師已違反《醫療法》與《醫師法》。

據媒體報導,1位就讀東華大學的男學生在上月19日,到壽豐鄉1間診所自費500元打流感疫苗,打完後醫師把空瓶交給他,他回學校才發現藥瓶標示2012年4月已到期,經向醫護室護士反映校方通報衛生局,事後該名黃姓醫師竟說打的是「生理食鹽水」。

該黃姓醫師自稱「醫界白米炸彈客」,他透露,在去年10月分配到12盒口服克流感藥,有效期限便剛好在去年10月,卻經衛生署將期限展延到今年3月。認為此涉及民眾權益問題,若民眾在施打後發現有任何不適,責任歸屬又該如何釐清。對此曾向上反映但沒有下文,只好藉著「打假針」試圖喚醒政府對過期藥品亂象的重視。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藥品組副組長王兆儀表示,這批克流感藥物乃為因應當時國內需求,經評估後,將當時儲備的藥物效期從5年改到7年。包括美國、澳洲,都已核准克流感效期達7年,有實證資料並通過國際安定性試驗基準。但若未經評估,則還是需依據藥品本身標示期限所定。

花蓮縣衛生局調查指出,該名黃姓醫師坦承施打為過期疫苗,非生理食鹽水,已依違反《藥事法》醫師使用過期藥物開罰3萬元。衛生署也回應,黃姓開業醫師行為已違反《醫療法》與《醫師法》並涉及病歷填載不明等,呼籲若醫師有相關問題,可向上層直屬單位通報,切勿罔顧病人安全。

花蓮縣1名診所醫師為抗議政府開放過期克流感藥品,不惜以「打假針」的方式抗議。
花蓮縣1名診所醫師為抗議政府開放過期克流感藥品,不惜以「打假針」的方式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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