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生產本來就具有風險性,為了降低婦產科醫師因此惹上醫療糾紛、甚至屢遭刑事訴訟威脅,衛生署擬定「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確定十月上路,對於因生產而受害者,最高給付200萬元救濟金,不過有3大類確定排除,包括:流產與早產、重大先天性疾病、不適合生產者。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許銘能今12日出席「婦產科健保政策研討會」,他表示「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十月正式上路,可回溯至今年一月的生育事故案件,鼓勵醫院與受害孕婦提高調處率,達成和解來減少相關訴訟,救濟金額由30萬至200萬元不等,最高是死亡給付200萬元。
衛生署表示,民眾最常見因死亡案件而提出訴訟,甚至以刑事逼民事,根據統計,近年醫療糾紛案件數由每年100多件攀升至於500多件,有8成屬於刑事告訴案件,這項措施希望透過救濟金的方式,提高醫病和解率來減少這些訴訟。
一般而言,若雙方簽定和解,通常不會產生後續的訴訟問題。不過衛生署指出,即使民眾先簽了和解拿就救濟金,但若受害情形屬於公訴罪的刑事案件,由於檢察官必須主動介入偵辦,民眾無法撤回這項刑事訴訟,未來若判決成立,救濟金就必須追回。
此外,並非所有生產事故都會得到救濟,衛生署表示未來會公告出不適用對象,目前已經確定有3大類將排除:流產與早產、重大先天性疾病、醫師曾建議不適合生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