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2/10/5 下午 03:44:28

周產期心肌病變 孕婦剖腹產突休克

(關鍵字: 張崑敏 , 周產期性心肌病變 , 廖茂芳

台中豐原一名22歲趙姓產婦,平日沒有心臟疾病,但懷孕期間因雙腳水腫,且躺下時感覺心臟不舒服,決定提前生產,沒想到剖腹產後卻突然休克、肺積水且無法呼吸,經過心臟超音波檢查,才發現是因生產所造成的心肌病變。幸運的是,經過緊急救治和近2個月的照護,患者已康復出院,和新生寶寶一家團圓。

醫師提醒,如果孕婦於懷孕第三期產檢時,出現水腫、呼吸會喘等症狀,應留意是否罹患「周產期性心肌病變」。
醫師提醒,如果孕婦於懷孕第三期產檢時,出現水腫、呼吸會喘等症狀,應留意是否罹患「周產期性心肌病變」。

行政院衛生署署立豐原醫院婦產科醫師張崑敏表示,自外院轉診而來的趙姓患者到院時已無生命跡象,且皮膚和四肢有發紺、雙側瞳孔放大的現象,經評估病人病史,初步研判造成產婦休克與肺積水的原因可能是妊娠毒血症、羊水栓塞及心臟疾病,所以先予以藥物與呼吸器維持生命徵象。

接著經過心臟超音波檢查發現患者有心臟衰竭的現象,醫師判斷可能是「周產期性心肌病變」。豐原醫院心臟內科主任廖茂芳醫師表示,「周產期性心肌病變」是在懷孕生產前後會發生的疾病,雖然發生機率很小,但每個產婦都有可能會在產期中病發,其症狀為心衰竭、水腫、呼吸易喘等。

「周產期性心肌病變」的臨床判斷,主要以心臟超音波檢查心臟功能是否有異常為主,但仍需確認發病時間是否為懷孕第三期,並排除其他可能造成心臟衰竭、水腫等症狀的原因。因此,張崑敏醫師呼籲,懷孕的準媽媽於懷孕第三期,若發現有血壓異常、呼吸易喘、端坐呼吸及水腫等異常情形,應做詳細評估與檢查,一旦確定罹病,應積極治療,以免影響母體和胎兒的生命安全。

一般來說,半數以上患有「周產期性心肌病變」的產婦會在產後6個月內完全復原。不過廖茂芳醫師提醒,在生產前後有「周產期性心肌病變」症狀的產婦,應於產後定期回診追蹤心臟功能;建議患有「周產期性心肌病變」的婦女,能避免再度懷孕,避免因相同的疾病機轉再度發生相同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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