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曬產品是否真能達到防禦紫外線的功效,不會變成黑美人?市面上琳瑯滿目的防曬產品,是否安全合格,經台北市衛生局抽驗20件相關產品發現,6成不符規定,其中網路賣家自行從國外帶回,防曬係數SPF100+已超過公告規定的SPF50,也未辦理查驗登記,亦無中文標示,提醒消費者應小心選購!
台北市衛生局7月於「市內店家」及「網路價購」抽驗20件宣稱有「防曬效果的化粧品,並進行品質檢驗及標示檢查,包括「ALBA有機綠茶防曬乳 SPF32+」等5件未申請含藥化粧品許可證、「SEA & SKI 防曬乳液SPF50 PA+++」等2件與原核准不符、「YOUNG CARE日霜」等2件不含有效成分卻宣稱有防曬效果、「豔陽淨透防曬乳〈防水型〉SPF50+ PA+++」等3件標示不合格,共計12件不符規定。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含公告防曬劑成分的產品,隸屬含藥化粧品,應辦查驗登記,取得許可證後始得輸入或製造,若有違反者,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未經核准擅自變更成分配方、品名等,則處10萬元以下罰鍰。
另有抽驗的「YOUNG CARE日霜」、「乳液〈SHINZUI BODY LOTION〉」,其成分標示及檢驗結果皆不含公告的防曬劑成分,有誇大或涉及醫療效能的說明,否則將依法處1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要同時享受陽光和美麗,選購防曬品時應注意防曬品的衛生安全,不輕信誇大療效宣稱、要購買來源清楚產品、要認明完整中文標示,才能多一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