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上路的二代健保,加計補充保費,雖然衛生署尚未正式公告「補充保費扣繳辦法」,不過立委引用立法院預算中心最新出爐的報告,直指補充保費草案內容,除了逾越母法,還有違憲爭議;且健保局若未能對民眾的節費行為,提出周全防杜措施,編列的補充保費的收入數,恐怕都高估了。
衛生署長邱文達今27日至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二代健保籌備情形專題報告,並接受立委質詢。台聯立委林世嘉引用預算中心報告,點出補充保費的爭議內容,且對於能否如數收足補充保費,有重大不確定性。
計收補充保費的6大類收入包括:累計超過4個月投保金額的獎金、兼職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但幾乎每項都被預算中心點出問題。
預算中心報告指出,補充保費草案規定計收基準以現金、或可兌換現金金額者為限,但健保法並沒有這樣的條文,可見此扣繳辦法對所得的限縮定義,已超越母法授權,且若據此將股票股利排除在外,明顯不公。
同樣不公的情形也發生在一些職業類別,比如所得稅法中所稱的執行業務者之業務或演技收入,若所得稅法上沒有扣繳義務人,就不需要收補充保費,有失公平性原則。
至於對兼職所得收取補充保費,預算中心認為有違憲的爭議,因為兼職所得未將近貧家庭、打工族的兼差所得排除,可能違反憲法的平等權。此外,兼職所得與利息所得都可能因化整為零來規避,租金收入也容易透過安排而規避,使得能收取的補充保費恐有高估之嫌。
民進黨立委田秋堇表示,二代健保被修改成補充保費的新制之後,她就曾預言:「費基擴不了、保費收不了、手續少不了。」如今果然一一應驗,執意做下去,對健保將造成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