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健保擴大民眾參與,除了有「全民健保會」審議健保費率、總額分配,就連專業性更高的「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定會」,也納入民眾與雇主代表,不再只有專家決定。然而這項攸關藥物給付與否的會議,組成代表引來外界非議,藥界不平僅能列席,且醫院代表就占半數決策權、不符比例原則;民間團體也強調,藥物給付與否不該只考慮價格,衛生署應先訂出優先價值,以免不同族群爭取藥物給付而互相仇視。
中華民國藥品行銷暨管理協會今17日舉行研討會,邀請產、官、學界討論「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定會」的運作模式。根據衛生署公告,這項藥品擬定會由26人組成,包括主管機關與藥物管理機關各1人、專家學者5人、民眾代表3人、雇主代表3人、醫療提供者代表13人。
藥品行銷暨管理協會理事長梁明聖表示,目前新藥給付時程平均為8.5個月,藥界期盼擬定會議上路後,至少應維持目前新藥給付的專業效率。不過他指出藥物占健保費25%,擴大參與後藥界卻僅有3席列席、無法參與決策;相對來說,擔任購買者的醫療提供者就占13席、是決策權的半數,認為不符比例原則。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也應邀與會,發言人滕西華同樣對醫療提供者的比例有意見,她認為醫療提供者在健保會已經有代表,不宜在藥物給付的擬訂會也占這麼多席次,否則就會跟現在一樣,以價格為藥物給付與否的唯一考量。
滕西華認為,健保要給付什麼藥物,應該讓專科醫學會的代表來參與會議,最為合理與客觀。然而,衡量健保費用增幅是有限的,不可能任何藥物有效就全給付,要讓藥物給付擬訂會議順利運作,她強調衛生署有責訂出藥物給付的優先價值分配與原則,才不會讓各科或各族群為了爭取最多的藥物給付,反而互相仇視。
滕西華也表示,擴大民眾參與雖然能讓藥物的給付,更符合民眾的購買力與意願,但藥物的評估是一門很高的專業,若要避免民眾或雇主代表被不當遊說,衛生署應該及早提供必要的職前與繼續教育,增加他們的知能來參與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