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24日通過《驗光人員法草案》,草案內容明訂驗光為醫療行為,驗光師、驗光生有不同執業範圍,但6歲以下的兒童必須由眼科醫師驗光,送立法院審查經三讀通過後,會給予目前的驗光配鏡的人員5… 詳全文 >
衛生署繼去年修正《醫師法》,禁止篩選胎兒性別或以性別作為人工流產條件,日前再公告修正《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言明不能將胎兒性別差異作為影響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的因素而實施人工流產,以雙管齊下的… 詳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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