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政府已規定各縣市8大公共場所均需裝設,但近期不同調查均發現,有3到4成民眾不知道AED,會使用AED急救的人更是少之又少,恐讓許多生命失去被救回的機會。 詳全文 >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緊急醫療救護法》部分條文修正,公共場所依法應設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衛生署表示除了機場、車站、旅遊景點,銀髮族聚集的場所也會優先設置;此外,不論急救成果好壞,法… 詳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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