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宣布,明21日起制造出厂的3大类塑胶食品容器,包括水壶(杯) 、奶瓶及餐盒(保鲜盒),须以印刷、打印或压印方式,将「材质名称」以及「耐热温度」,直接标示在产品上,违者将依法下架回收要求… 详全文 >
今年7月21日起,市面上贩售的塑胶类食品容器,包括奶瓶、餐盒以及水壶,必须在容器本身标示使用的塑胶材质与耐热温度,违者将依法下架回收,若不配合可处3至15万罚锾。 详全文 >